昨天開會,主管做了一些新規定與裁示,結果非常的不合理。
上午要從嘉義院本部,開公務車到雲林上班,中午再趕到白河上班,再開公務車回院。
時間點上,從院本部出發到回院,共計花在公務上的時間,是8小時又四十分鐘。
期間少有休息時間,又須多40分鐘的公務時間,才得下班。
如果無法到院開公務車者,車資自理不予補貼。
 
美其名說,給公務車開是福利,其實打的主意就是把原本就不甚合理的公出假,變本加厲改成他自己的內規:更嚴格的公務外派。比醫院規定更嚴。
 
是跨縣市上班耶!
而且一天之內要在雲林、嘉義、台南之間跑完。
這種班,要連續跑2個月,還週一到週五勒!
真是變態!
 
所以搞的我這兩天心情超不爽的。
甚至覺得說,既然明年減薪是必然的,又遇到如此ooxx的主管,造成工作越來越多,甚至回家的時間變少。領這份薪水,是否真的值得?
 
明年第二個寶寶要出生了。
照這樣下去,孩子們的教養也無法顧好,好想乾脆辭掉,回家帶小孩算了。
人生這麼長遠,要賺錢總是有辦法的。
節儉一點的過,把小孩、先生的身體顧好,全家人未來的路才能好好的走得穩。
這對我來說很值得。就不知道,能不能得到家人真心的支持?
 
總之,遇到煩惱事,我心理最深層的渴望就浮出來了!
當然,如果要做這最後的決定,對我來說,無疑是一種挑戰。
少了對外工作表現的機會,做完全居家的獅子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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